教育部訂定大專校院教育人員學術研究費表
提昇國際競爭力,追求大學卓越,行政院日前通過大幅鬆綁現行教育人事、會計制度,配合公教分離規劃,教育部這個學年開始,也推出﹝教師學術研究費分級制度﹞,未來各公立大學針對同一職務等級教師學術研究費,可以依據實際需要,在現行教師學術研究費支給標準上下百分之三十幅度內,依照教師學術成就、研究成果和教學服務表現,另外自訂調整分級標準。
根據現行公立大專校院教育人員學術研究費標準,教授每個月可領52270元學術研究費,副教授每個月可領43360元,助理教授每個月可領37825元,講師每月可領29655塊錢。
有關教師學術研究費分級,以往大學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及講師等4級教師,各級教師不論學術、研究及教師等表現,支領固定的學術研究費。而自93學年度起,學術研究費可採行分級制,教授從36589~67951元,副教授從30352~56368元,助理教授從26478~49173元,講師則從20759~38552元。
針對教育部此一方案,本校特於九月廿九日召開討論會,會中決議如下:
1. 本案實施務需考量公平性。
2. 評鑑項目應同時顧及量與質兩部份,應儘可能含蓋教學、研究、服務、輔導等基本項目,並應經充分討論及研議,以顧及周延性。
3. 本案建議先開放各學院系所的教師表達意見,以蒐集反對及贊成的兩方意見。
4. 本案實施後,宜考量由學校行文向教育部反映是否恢復考績制度。
5. 建議教育部可召集若干重點大學先研擬試行辦法及制度,以做為各校參考及遵循的典範;另建議本校可先參考其他大學試行成效後再具以落實。
根據現行公立大專校院教育人員學術研究費標準,教授每個月可領52270元學術研究費,副教授每個月可領43360元,助理教授每個月可領37825元,講師每月可領29655塊錢。
有關教師學術研究費分級,以往大學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及講師等4級教師,各級教師不論學術、研究及教師等表現,支領固定的學術研究費。而自93學年度起,學術研究費可採行分級制,教授從36589~67951元,副教授從30352~56368元,助理教授從26478~49173元,講師則從20759~38552元。
針對教育部此一方案,本校特於九月廿九日召開討論會,會中決議如下:
1. 本案實施務需考量公平性。
2. 評鑑項目應同時顧及量與質兩部份,應儘可能含蓋教學、研究、服務、輔導等基本項目,並應經充分討論及研議,以顧及周延性。
3. 本案建議先開放各學院系所的教師表達意見,以蒐集反對及贊成的兩方意見。
4. 本案實施後,宜考量由學校行文向教育部反映是否恢復考績制度。
5. 建議教育部可召集若干重點大學先研擬試行辦法及制度,以做為各校參考及遵循的典範;另建議本校可先參考其他大學試行成效後再具以落實。